2014年04月16日上午 ,集团所属扬州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 ,签订了江都区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沿江开发区经营期限30年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冬青 、副局长田万龙 、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顾建国 、扬州公司总经理黄卫东等人参加了仪式 。
江都区建设局田局长对此次成功签约表示祝贺 。他指出 ,希望扬州公司加大投入力度 ,按计划、按进度 ,高质量开展工程建设 ,加快推进管道燃气事业发展 ,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扬州公司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,确保管道燃气安全运营 。
扬州公司总经理黄卫东代表公司表态 :将认真履行承诺 ,按照协议要求 ,积极推进燃气管理 ,加快为经营区域内用户提供更加充足 、安全 、清洁的天然气资源 ,努力致力于沿江开发区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 ,为推动江都经济快速发展 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、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