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5日 ,國家發改委發佈《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 ,明確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 、完善價格機制 。
本次調整是我國天然氣市場化改革 ,依照“管住中間 ,放開兩頭”的又一重大進展 。這也是繼2010年以來 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首次調整 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並不意味著終端銷售價格會立刻調整 。通知提出 ,方案實施時居民門站價格暫不上浮 ,實施一年後允許上浮 。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 ,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千立方米350元 ,剩餘價差一年後適時理順 。
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
通知明確 ,建立反映供求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 。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 ,價格水準與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準相銜接 。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 ,在上浮20% 、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 ,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 。並且 ,鑒於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1%降低至10% ,統一按10%稅率安排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 。
此外 ,通知提出 ,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 ,鼓勵市場化交易 。供需雙方要充分利用彈性價格機制 ,在全國特別是北方地區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 ,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 ,消費淡季適當下浮 ,利用價格杠杆促進削峰填穀 ,鼓勵引導供氣企業增加儲氣和淡旺季調節能力 。
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 ,近年來主要側重于非居民用氣 ,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後 ,由中石油 、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(西藏尚未通管道氣)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 ,價格沒有理順 ,價格水準低於非居民用氣 。
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 ,目前居民用氣平均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.4元左右 ,不僅低於進口氣供應成本 ,也低於國產氣供應成本 。
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表示 ,長期以來 ,我國對公用事業領域民用價格的調整都比較謹慎 ,但天然氣進口依存度已經接近40% ,進口增速比石油還要高 ,這越來越要求價格機制要向市場化方向逐步靠攏 ,居民用氣價格也必須跟隨市場浮動起來 。
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採訪時表示 ,價格倒掛不能反映成本 。同時 ,此前的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為上限價格管理 ,無法及時準確反映供需變化 ,影響資源配置效率 。
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還指出 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於非居民 ,容易導致供需雙方“鑽空子” ,實踐中居民用氣數量成為上游供氣企業與下游燃氣公司爭論焦點 ,影響市場運行效率 ,也不利於政府監管 。
林伯強表示 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 ,意味著門站環節將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 ,市場將更大限度發揮作用 ,價格更能反映供需情況 ,改革可謂是眾望所歸 。
精准補助城鎮低收入群體
通知明確 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 ,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 、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 ,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 、調整時間等 。
價格調整對居民影響幾何 ?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,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(CPI)影響很小 。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涉及的氣量只占國內消費總量的15%左右 ,按終端銷售價格最大提價幅度每立方米0.35元 、2018年8月份全部疏導測算 ,影響2018年CPI上升0.02個百分點左右 。考慮到地方銷售價格調價幅度低於0.35元 ,對CPI的影響會更小 。
此外 ,對居民實際生活影響較小 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,由於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 ,因此相應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 。對城鎮居民家庭,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 ,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.35元測算 ,每月增支7元左右 。
太平洋證券化工團隊報告也指出,考慮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 ,而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.64萬元 ,比2010年增長90.46% ,本次調整對家庭生活水準幾無影響 。
且值得注意的是 ,通知提出 ,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“煤改氣”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 。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 ,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現有資金管道加大支援力度 。
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,對城鎮低收入群體 ,通過採取發放補助 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措施後 ,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。北方地區農村“煤改氣”家庭 ,給予補貼後負擔基本不增加 。
對此 ,林伯強表示 ,這是將此前人為壓低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的“暗補”變為對貧困居民用戶更為精准的“明補” 。補貼更加透明 ,真正保障了低收入人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