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
、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近日聯合下發《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
。這意味著
,在煤炭
、原油
、天然氣等實施“從價計征”的基礎上
,針對其他礦產及自然資源的改革沿著同一方向推進
。根據5月10日下發的《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
,21種資源品領域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樣設定在7月啟動
。此外
,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制度將與資源稅改革一起
,成為資源管理的新“準繩”
,並為部分資源相關行業帶來新的投資機遇
。
資源稅改革7月推行
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啟動的時間是在7月
。同時
,根據上述《通知》的要求
,7月1日起
,在21種資源品領域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
。
分析人士表示
,將“從量計征”調整為“從價計征”是此次資源稅改革的核心
;至於各類礦產品的稅率幅度
,則是按改革前後稅費平移原則
,統籌考慮以前年度礦產品市場價格因素以及資源稅
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金額後確定的
。
據媒體報導
,本次資源稅改革將賦予地方政府確定部分資源稅目稅率
、稅收優惠以及提出開徵新稅目建議等稅政管理權
。換言之
,地方政府不再僅對少數礦產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有確定權
,而是可以充分考慮本地區資源稟賦
、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
,在規定幅度內確定主要應稅產品的差別化稅率
。因此
,資源稅改革之後
,資源豐富地區政府並不會陷入稅收窘境
。
設定資源消耗“天花闆”
針對上述資源稅改革原則及內容
,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
,資源的使用應按市場原則進行
,本次資源稅改革很好地體現了市場配置資源要素的做法
。
需要強調的是
,通過“從價計征”更好地體現市場原則
、推動資源利用效率
,資源利用中的環保責任也沒有被忽略
。
正值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開之際
,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發佈《關於加強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
,要求統籌考慮資源稟賦
、環境容量
、生態狀況等
,“合理設置紅線管控指標
,構建紅線管控體繫
,健全紅線管控制度
。”《意見》提出
,合理設定全國及各地區資源消耗“天花闆”
,對能源、水
、土地等戰略性資源消耗總量實施管控
,強化資源消耗總量管控與消耗強度管理的協同;同時通過劃定並嚴守環境品質底線
、生態保護紅線
,強化資源環境生態紅線指標約束
,將經濟社會活動限定在紅線管控範圍以內
。
業內人士稱 ,《意見》勾畫出的這條“紅線” ,將與作為資源稅改革核心的“從價計征”原則一起 ,促進資源高效利用 。